广元泌尿男科专科医院血液报废管理制度
1.血液报废标准:有下述任何一项的血液及成分确定为不合格,必须报废。
(1)标签破损、字迹不清;
(2)血袋有破损、漏血;
(3)血液中有明显凝块;
(4)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;
(5)血浆中有明显气泡、絮状物或粗大颗粒;
(6)未摇动是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溶血;
(7)红细胞层呈紫红色;
(8)超过贮存期限。
2.新鲜冰冻血浆融化后在2~6℃冰箱存放超过24小时后未输完必须报废。
3.洗涤红细胞在2~6℃冰箱存放超过24小时(或超过保存期)应报废。
4.血液离开冰箱超过30分钟后未输注、血袋已被打开未输注或有溶血现象,必须报废。
5.血液报废必须填写报废申请单,说明报废原因、品种、数量、经手人签字,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领导批准,方可报废。
6.批准报废的全血及成分血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,要有明显标识,单独存放,及时销毁。详细记录报废血液品种、鲜血条码、血型、血袋编码、销毁日期及销毁人员。报废血销毁记录要妥善保管以备查询。